10月30日上午,邯鄲市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治理工作會議在工人劇院召開。會議決定,自11月8日起,我市將全面啟動建設施工揚塵整治工作,還邯鄲一片藍天,為廣大群眾創造良好生活環境。
會上宣讀了《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邯鄲市建設工程揚塵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此次控制建設施工揚塵污染工作范圍包括:叢臺區、邯山區、復興區、邯鄲縣、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冀南新區范圍內房屋建設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道路開挖及管溝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待建空地、商品混
凝土生產、渣土堆放和運輸等揚塵污染環節與部位。
整治工作中,要求嚴格審批管理,沒有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的嚴禁進行建設活動,施工現場揚塵防治措施不達標的項目不予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復工項目應達到現場安全生產和上述所確定的揚塵治理標準,經建設主管部門查驗后方可施工。嚴格渣土運輸車輛管理,施工現場土方運輸必須使用封閉式渣土運輸車,無車輛準運證的車輛不許進工地、裝置破損的車輛不許進工地、排放不達標車輛不許進工地、超量裝載的車輛不許出工地、車身不潔車輪帶泥的車輛不許出工地等。
同時,還將大力推廣新技術應用,在建筑、市政、拆遷等施工現場推廣塔吊噴淋、高壓水槍、霧炮車、可升降噴淋桿等新型降塵設施;在揚塵防治示范區、主要街道和密集居住區的房屋建設施工工地,推廣使用無孔安全網,抑制施工揚塵和噪聲污染等措施。對渣土運輸車輛進行密封防超載升級改造,安裝北斗或GPS定位系統,確保運輸車輛按批準時間和線路運輸、規定地點傾倒、舉升定位抓拍。施工企業采用租賃或購買方式安裝施工現場污染指數監測設備,實現與建設網絡信息平臺聯網,對揚塵污染指數進行非現場實時監控。
此次對揚塵防治措施落實不力
的單位,一律停工整改,各有關部門在職責范圍內對違法違規行為從重處罰;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各職能部門協調聯動,統一停止建設單位后續項目的審批,采取閉合管理;對施工、監理單位視違法違規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暫停1-6個月在邯招投標資格或合同備案等處理措施。
據了解,參加本次會議的還有各縣市區、冀南新區、經濟開發區主管領導、建設局長和環保局長,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市建設局及建管辦全體領導班子成員,主城區229個建筑工程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和各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的主要負責人。